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做好中小学生线上教育教学期间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属(管)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线上教育教学期间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教疫领发〔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在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期间,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适度、科学安排一日学习和生活作息时间,指导学生加强居家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爱眼护眼习惯,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
附件: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线上教育教学期间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
乐山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代章)
2020年3月9日
附件 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线上教育教学期间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36 蜀ICP备20024885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