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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5-06 10:03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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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公示


按照广泛宣传、各方推(自)荐、严格审核的程序,全市推荐了100名(包括省级聘任的19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一、人员构成。以食品安全领域专业人员或从业人士为主,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卫生健康、新闻媒体、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家长自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二、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关心食品安全事业,热心社会监督公益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社会征信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聘任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单位推荐或自荐的形式申请加入社会监督员队伍,填写《乐山市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推(自)荐表》,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察筛选后向市教育局报送候选人名单。

2.审核。市教育局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请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教育局安全稳定与信访和后勤管理科反映,电话:2435963。

附件:乐山市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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