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市委“345”工作思路,以实施“五大发展争先计划”为主线,按照“133”工作思路,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先锋工程、强基工程、平安工程“三大工程”为抓手,推进教育质量、教育形象、社会满意度“三大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实施先锋工程,增添教育发展新动力
1.加强理论武装和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列入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培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持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五走进”活动,着力解决一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问题、目标、结果“三大导向”,实施任务数字化、工作步骤化、责任清单化“三个量化”,提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
责任领导:刘友军、梁开禹(排第一为牵头领导,下同)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办公室;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号前为牵头科室,下同)
2.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加强意识形态斗争阵地建设和管理。完善学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开展“德育大讲堂”活动12期。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办好《乐山教育》全媒体栏目,牢牢把握教育系统意识形态斗争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责任领导:刘友军、周 芹、梁开禹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德育科、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喜迎二十大”主题教育活动。打造“一校一品”党建工作品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德育先锋”“教学先锋”“卫士先锋”“服务先锋”四大先锋创建活动,全年创建省级中小学党建示范学校6所,市级中小学特色党建品牌10个、标准化先进基层党支部10个、先锋岗100个。实施党员积分管理和量化考核管理,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等轮训800余人次。全面创新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将党的建设写入民办学校章程。推动成立局机关校外教育监管科,理顺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提升教育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水平。
责任领导:刘友军、周 芹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人事教师科、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直属事业单位、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4.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全力做好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和招生、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晋升、教师评先评优、教师资格证认定、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有偿补课等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精准开展监督、问责。加强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严肃查处师德师风案件。
责任领导:严志岩、刘友军、梁开禹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人事教师科、办公室;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实施强基工程,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1.科学优化学校布局。认真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使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全市撤销学校(含教学点)32所(个),其中:幼儿园8所、小学5所、小学教学点13个、初中5所、普通高中1所;合并学校1所;调整学校办学类型9所;新建学校5所,其中: 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1所。
责任领导:梁开禹、周 芹
责任单位: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全力改善办学条件。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建设、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等重点项目。重点实施中心城区公办教育资源扩容提升计划,市实验幼儿园文星分园新建、市实验小学科艺楼拆除重建、市实验中学二期扩建、肖坝小学新建4个项目全面完成,确保秋季开学投用;加快推进“挂图作战”项目乐山一职中新校园建设;持续推进太白路小学、翡翠小学、肖坝幼儿园等中心城区学校建设。
责任领导:梁开禹、周 芹
责任单位:计划基建财务科、基础教育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3.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方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治理工作,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提升保教质量和集团化办园水平,年内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3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3—5所。义务教育方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城镇大班额;高质量推进“双培”强基计划,推动学区制治理,实施100个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培育3所精准教学示范校,遴选3—5所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优尖生流失率降低10%;强力推进“双减”工作,持续巩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成效,多举措强化“五项管理”,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普高教育方面,深入实施优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推进特色高中建设,探索开办特长班、普职融通班等,培育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办学普通高中3—5所。职业教育方面,推进产教融合工程,深化乐山千亿光伏产业“1+5+2”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蓝鹰工程”,立项培育30个“蓝鹰之师”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推进省级中职“双示范”项目建设和省级中职“三名工程”项目建设,年内创建省级示范中职学校2所、示范专业1个。民族教育方面,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2.0”行动计划,巩固拓展“学前学普”试点成果;实施民族地区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专项项目,推进集中规模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能力;继续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民办教育方面,稳妥有序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监管,开展联合执法3次以上,从严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完善“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实行教员学员实名制管理,将学生参与培训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评价内容;健全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机制,理顺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教育督导方面,开展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履职督导评估工作;紧盯“双规范双减”、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五项管理”等重难点任务开展专项督导,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教育评价方面,开展“四川省教育评价改革试验区”试点,全面落实乐山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和工作清单,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教育招生考试方面,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强对考生的多元化服务,全年开展招考大讲堂4次、高考巡展2次;夯实举措确保全年11大类18次考试平安、健康、顺利。教育信息化与装备标准化建设方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为中考、高考综合改革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实施中小学教室健康光源改造工程,助力近视防控工作。
责任领导:周 芹、罗仕金、梁开禹、徐 波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教育督导室、计划基建财务科;市教科所、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技装处、市青少年宫、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开展教育人才梯级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奖惩考核制度,全年集中组织对外交流学习活动4次。全力推进“领航工程”,实施校长、教育局长等教育管理人才“蓄水池”计划,年内交流互派、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后备干部20名。探索推行岗位管理“地方粮票”,力争在名、特、优教师相对集中的市直属学校(单位)增加中高级岗位比例。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中层干部等各类培训班6期(次)。通过考试招聘、考核招聘、公开选调、公费师范生、“特岗计划”和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方式积极引进优秀教师。
责任领导:刘友军
责任单位:人事教师科;直属事业单位、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5.全面落实“五育并举”。德育方面,举办乐山市第六届中小学科技节;深化“践行十爱·德耀嘉州”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中小学“德育品牌项目”征集评选和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系列主题团日活动;实施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进学校”“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卫士”等活动。家庭教育方面,办好网上家长学校,年内举办线上家长培训讲座12期,创建家校共育示范学校5所;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强化班主任教师家庭教育指导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召开乐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场推进会;实施学生心理健康、家庭教育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专业评估筛查,精准化开展心理辅导;实施《乐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三年规划(2021—2023年)》,年内建立县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3个,开展市级班主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2次,创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20所;推行“每周一校”工作法,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指导。体美劳教育方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打好体育美育改革发展攻坚战;实施体质健康提升行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定期通报制度、学校体育和体质健康管理评价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近视率指标纳入教育教学考核;深化体教融合,大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年内举办市级校园体育赛事不少于8项次,创建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等10所以上;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展演机制,持续开展市、县、校三级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丰富、拓展劳动实践途径,遴选一批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出台《乐山市中小学生“乐游嘉学”研学旅行实践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中小学生“乐游嘉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创建活动,培育5—10个优质研学实践基地。
责任领导:周 芹
责任单位:德育科、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科、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市青少年宫、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6.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乐山市东西部协作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与浙江省绍兴市及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在师资培训、教师支教、学校结对、教育科研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交流。持续强化控辍保学,义务教育阶段失辍学生动态清零。落实全学段资助政策,全年为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8.5万名困难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完善教育救助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兜底资助。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全年为1.5万名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责任领导:梁开禹、周 芹、刘友军
责任单位:办公室、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基础教育科、人事教师科;市教科所、市资助中心、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7.全面加强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学校后勤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补齐食堂、宿舍(公寓)、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设施短板,不断夯实后勤保障基础条件。制(修)订出台食堂、宿舍(公寓)、能源等学校后勤管理地方标准和管理规范,推动学校后勤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节水节能节粮行动,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创建“四川省绿色学校”。
责任领导:罗仕金、梁开禹、周 芹
责任单位:安全稳定与信访和后勤管理科、计划基建财务科、办公室、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科;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三)实施平安工程,构建教育发展新生态
1.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校园封闭式管理和防控制度的落地落实,全覆盖推进各个年龄阶段师生员工预防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和重点人员排查追踪以及持码亮码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围绕“校园内出现突发疫情的应对处置”“师生中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对处置”等内容开展应急演练,严禁发生校园疫情。强力推进校园卫生(保健)室建设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提高学校应对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重点做好春、秋季学期开学评估验收工作,确保评估一所、安全一所、开学一所。
责任领导:罗仕金、周 芹
责任单位:安全稳定与信访和后勤管理科、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科;市青少年宫、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筑牢安全稳定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系统化保障校园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实施方案》(乐委发〔2022〕5号),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共建共治共管合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年内创建“平安校园”40所。专项治理学生溺水淹亡、跳楼坠崖、道路交通事故、食品安全、危化品管理、消防及森林防灭火等重难点问题,严禁发生校园非正常死亡,严禁发生校园恶性事件。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年内40%以上的县城学校完成建设任务。细化抓实“6个100%”安防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防范工作,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或事件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认真落实局领导接访制度,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教育系统平安、稳定、和谐。
责任领导:罗仕金、梁开禹
责任单位:安全稳定与信访和后勤管理科、计划基建财务科、办公室;市青少年宫、直属(管)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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