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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2-03 14:43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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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部门概况

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收入预算总额为789.39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7.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9.39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B6单元格),事业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其他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2.35万元(人员经费271.9万元,公用经费70.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47.04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9.39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9.39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7.9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增加了一个采购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39万元,占10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705.27万元,占89.34%;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7万元,占5.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8万元,占1.4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7.47万元,占3.4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对应数据在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对应数据在表1—1)

1.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188.0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项目采购的支出。

 2.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517.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1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2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14.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数为11.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预算数为27.47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35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其中:

人员经费271.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2021年,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适用于表5为空白表的市级部门)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7

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如持平不需要说明原因,下同)

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下降)0.01%。主要原因是考虑有接待任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4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出差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保养、过路费、汽油费等。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6%。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3万元(对应数据在政府采购预算表),较上年预算减少61.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汽油和车保养保险服务。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或者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02.4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02.49万元,主要为云平台项目、高考项目、试卷印刷项目。

十、 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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