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5-07 16:44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1.2022年乐山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有四个变化:

一是报名方式有变化。就读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新生,需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选择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网上学位申请,同时还需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颁发地)区域内的公办学校申请公办学位。符合市中区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新生,务必同时在”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报相应的公办学位。

 

二是招生对象有变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乐山市外招生。

 

三是录取方式和批次有变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为面向“小升初”对口直升学生的录取,第二批为面向本县(市、区)内的录取;第三批次为面向市内县外的录取,若前一批次录取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2.已申请了1个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为什么还要同时申请1个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属地)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学位?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分三批次录取后,还存在部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为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要求在申请1个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同时,还需同时申请1个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属地)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新生,由公办学校解决学位。


3.本招生文件中的县(市、区)内和市内县外是指哪些范围?


答:县(市、区)内指:适龄新生户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适龄新生学籍在本县(市、区)的;适龄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及学生本人的住房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符合以上条件之一。

 

市内县外指:非本县(市、区)但属于乐山市且具有乐山市户籍或学籍的适龄新生;在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上条件之一。

 

4.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后,因各种原因放弃就读,还可以到公办学校就读吗?

 

答:可以,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后放弃就读,本着自愿的原则,家长需在6月8日至10日在“全省招生系统”完成报到确认前,向当地教育局(或录取学校)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5.双(多)胞胎申请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如何参与摇号?

 

答:摇号方式有二种,家长自主选择一种方式。

 

方式一:独立摇号。每名学生报名后独立参与随机派位,以各自摇号结果确定是否被录取。

 

方式二:捆绑摇号。两(多)名学生共用1个报名号,捆绑参与随机录取,该号摇中则两(多)名学生均被录取,该号未摇中则两(多)名学生均不被录取。


6.房产产权证书还没有办理下来,该怎么办?


答:对于房产产权证书还没有办理下来的,可以使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并且经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代替。


7.我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市中区教育局:0833-2134316 2103882  2103237  2132674

五通桥区教育局:0833-3302069  0833-5218009

峨眉山市教育局:0833-5523623  0833-5541291

犍为县教育局:0833-4221829    0833-4235761

夹江县教育局:0833-5651503    0833-5655017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0833-25988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36  蜀ICP备20024885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