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2021年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在小学入学年龄条件、城区公办学校原有招生地段、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就读办法等方面都没有任何变化。在具体实施上主要有以下五个变化:
一是招生日程安排恢复常态,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由去年的4月30日恢复为原来的3月31日,网上学位申请时间由去年的5月18日至5月28日调整为4月20日至4月29日;
二是招生范围有所扩展,绿心街道的张徐坝村、罗李坝村,棉竹镇的高坝社区纳入城区招生范围;
三是对无房产证的自建房、共有房产等特殊房产的所属类别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四是城区公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学校减少一所,乐山五中由电脑派位招生录取调整为直接就近入学;
五是新增两所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分别是凌云小学、凌云中学。
本招生文件中的市中区城区是指哪些区域范围?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招生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可能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
不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每名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乐山市内其他区县的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以通过“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招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管理。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可以同时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吗?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是从自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中进行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会在“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希望家长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落实免试全覆盖。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
2.规范入学管理。各校要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
3.加强学籍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小学(含民办学校)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被城区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所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4.实行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社会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召开现场家长会、报名注册等招生活动,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责任追究。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坚决制止掐尖招生和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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