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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11-13 13:13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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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乐山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乐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为帮助广大学生、家长及时了解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变化和新要求,市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采用问答方式作如下政策解读。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要求,结合乐山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问:《实施方案》是怎么形成的?

  

答: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教育厅先后下发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文件以及省教育厅多次召开的中考改革研讨会议精神,在充分调研、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草案。经过多次征求区县教育局、教研室及部分高中、初中学校意见,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和评估,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并通过了市委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教育为方向,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着力教育发展,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到2023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任务和变化?

      

这次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调整涉及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

(一)学业水平考试一考多用

本次改革从全市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两考合一”,考试结果纳入学生毕业和升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制定具体考试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具体落实。学业水平考试有如下9个变化。

变化一:调整了考试科目


按照国家规定“全科开考”要求,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所设定的全部学科, 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所有科目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考试结果纳入学生毕业和升学;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变化二:调整了考试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学完即考”要求,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于毕业当年6月中旬进行;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于初二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进行;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纳入每学年度考查。

变化三:调整了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目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和听力测试。道德与法治、历史同堂考试,分科制卷;物理、化学同堂考试,分科制卷;地理、生物学科同堂考试,分科制卷。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采取必考和选考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由市上统一要求,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科目,由市上确定具体要求,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变化四:调整了考试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30分)各150分(以省教科所最终公布的分值为准),物理90分(含实验操作技能考试10分),化学80分(含实验操作技能考试1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含实验操作技能考试4分),体育与健康70分,总分850分。


变化五:调整了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分值形式呈现,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以分值形式呈现。音乐、美术和地方课程等科目考查结果用“合格”“不合格”呈现。信息技术考查结果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


变化六:改革考试命题


更加注重测试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更加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及自然、科技发展的联系,逐步加大开放性和探究性试题的比例,引导探究性学习。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语文、数学、外语学科适时参加全省中考统一考试。其余学科命题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变化七:调整了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和分值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分必考项目、选考项目。考试分值由40分增加到70分。


变化八:增加了信息技术考试


    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采取上机操作考试方式,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变化九:增加了生物学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市上统一要求,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更加规范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注重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如下3个变化。

  

1
评价内容有调整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从原来6个维度调整为5个维度,即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维度,更加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更加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
评价方式有调整

评价方式由原来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调整为日常评价、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


3
评价实施有规定

   市上制定《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各县(市、区)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小组,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学校审议、材料公示审核等程序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和监督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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