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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教育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1-10 15:53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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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教育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落实责任,不断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对标各项任务要求进行精心梳理,现将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不足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创新引领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一是局班子引领学。通过会前学法、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多次积极开展讨论,畅谈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学习强国”广泛学。机关各支部把通过“学习强国”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个重要途径,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三是精心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教育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教育战线各项工作。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教育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2.依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把教育系统师生安全放在首位,依法加强人身权保护。全面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要求和措施,构建了教育系统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疫情防控体系。全力推进教育系统18-59岁、12-17岁、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实现了应接尽接动态派出10名县级干部带队的校园疫情防控检查小组,对全市教育系统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确保打赢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平安校园保卫战

()聚焦高效便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

1)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制定市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完成“双随机”平台基础信息录入和部门抽查事项结果录入工作

2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双公示。制定了市教育局“双公示”信息目录,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乐山)进行信用数据填报,月报送部门正能量信息120,双公示信息1186条。

3)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最精简、全程最高效”政务环境。制定了市教育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2020本)、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2020本)、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2021年版)、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稳步推进“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提升计划全面梳理一体化平台上38教育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平台办理行权事项达标,承诺时限提高到71.54%、事项全程网办占比91.30%、办件覆盖率73.916%,网上办件555件,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好差评”满意率,达到100%;开展电子印章接入3个,数据目录录入123“一网通办”百日攻坚任务第一阶段获市级部门排名第1名,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点名表扬,并做经验分享发言。

2.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实行公平竞争审查。一是有序清理存量。梳理审查2021年度增量出台的文件,其中代政府及政府办拟稿的文件3份,以市教育局名义发文的文件1份,文件内容没有违反公平竞争规定二是定期评估完善定期对起草的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年内,在出台制定乐山基础教育布局规划、《乐山教育2035》《乐山市民办高中(中职)学校审批规程》等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程序均开展相关审查,确保了我局制定或牵头起草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3.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1)编制发布部门行政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制定公布市教育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2020本)、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2020本)、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2021年版)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2)继续利用好市教育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信息公告栏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17024条,其中乐山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各类教育信息 15116条,乐山教育微博发布510条,乐山教育微信发布1280条,在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8条。“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10万,乐山教育微博关注人数为1926人,乐山教育“两微”新媒体影响力较大。

3)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做到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回复。2021年我局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5次,在线访谈2次,解读政策9条。2021年市教育局网站“局长信箱”共回复17条留言,共收到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发帖76 条,均已及时回复。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1.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保证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了《乐山市教育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乐山市教育局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集体讨论决策的方式、步骤、时限、执行监督等事项进行细化,加强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正确决策的工作机制,保证“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同时,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内的问题进行集体决策时,局纪检部门负责人应该到会参加,讨论决定重大重要事项时,纪检部门负责人应该列席监督或参与讨论,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决策过程有人监督,以此保障决策机制的正确施行。

2.积极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按照集体讨论原则审议各项重大事项,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2021年配合市发改委出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公开发布信息征求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等。该文件已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目前实施顺利,确保了“双减”工作的稳慎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由办公室落实了专人如实做好记录,完整存档。

3.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一把手亲自阅批每件建议提案,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门交办工作会议,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定牵头领导、定承办科室、定办理时限、定办理程序、定转化责任。建立健全考核督办机制,对科室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积极落实“三见面”“三沟通”机制,与代表委员充分协商和沟通,保证了每件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同时,注重建议转化,将代表委员调研成果中科学的建议转化为推动和改进教育工作的有效举措。2021年共办理人大建议主办件10件,协办件3件,续办件1件;办理政协提案主办件28件,协办件16件,来信10件。其中,人大重点建议2件,市政协联合督办4件。截止8月底,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结。

2)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坚持行政诉讼过程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严格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按法律程序进行应诉。

3)切实加强审计监督聚焦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学习提升。重点学习内部审计规定,熟悉教育系统财务和基建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履职。2021年全市开展17次审计知识专业培训,累计培训225人次;二是扎实开展项目审计。采取内部审计为主和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辅的方式,对学校基建项目和购置项目进行预算和控制价审核,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决算评审。2021年共完成166个项目审核,送审金额为28830.11万元,审减1784.68万元,审减率6.1%,有效地节约了教育经费;三是认真开展专项审计。2021年,组织2个直属单位开展了年度经费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重要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工作,已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针对审计所反映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四)以良法促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承办科室在成文定稿,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等程序审核后,须交政策法规和民办教育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意见由市教育局聘请的律师出具。并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规范性文件内容的意见。文件正式印发后,承办科室5个工作日送政策法规和民办教育备案,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发文的,要求10个工作日报市司法局备案。

规范性文件处理工作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各副局长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规范性文件处理负总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规范性文件处理工作负具体制定完善了《乐山市教育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作了相关规定。

2)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我局政策法规和民办教育科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

2. 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2021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认领并清理由市教育局代市政府(办公室)拟稿的9个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废止2件、宣布失效5件、继续有效2件的清理意见。同时清理发布了市教育局近5年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有效6件,废止1件。清理结果经局党组会通过后,分别在市教育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还按要求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长江流域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计划生育内容、开展外商投资以及“放管服”改革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五)规范行政执法,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 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1)完善多部门对学校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由教育牵头,市场监督、公安、消防、城管、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学校安全联合督查工作。2021年春季、秋季4次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大规模安全评估及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2)切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教育督导检查制度。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全覆盖“双减”督导。一是10月中下旬组织2个督查组分赴11个县(市、区)、高新区,市直属(管)学校,采取随机明查暗访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减”督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25例,发放整改通知书15份;二是12月下旬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随机抽取12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没有发现违规问题。检查结果在四川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公示。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

2公示行政执法人员相关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今年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换发了全国通用的新行政执法证、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

3推动事后公示。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无被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判决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纠正或者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发生。3月办结了余浩因对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其申请的政务信息公开事宜予以回复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其后余浩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

  4)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学法培训和考试,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一是组织39名在编行政人员参加2021年度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达标率100%二是认真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大学习”理论学习考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审计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负责内审人员都是兼职,专业水平也是参差不齐,但审计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管理人员素质要求很高,导致学校对个别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审计把握不准,给财经管理带来诸多困难。二是市直管学校的年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其原因为:民办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过去国家、省在民办学校管理上没有具体年检办法。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作为乐山市教育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突出“三早”,坚持经常对班子成员和单位中层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中心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今年多次听取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一是继续根据国家和省上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持续稳妥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落实。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管理。二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督促学校严格依法依规办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年检工作。三是完成现有已选择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公检法等部门和法律顾问作用,充实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力量。

(三)巩固“法律进学校”巡讲活动成效联合市检察院新开发一批优质课程,扩大巡讲面,进一步满足广大师生对专业法治宣讲的需求。

(四)持续提升审计质量。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认真抓好审计“回头看”工作,对2021年被审计的单位进行审计回访,深入学校督导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改变审计工作局限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层面,帮助学校找出解决问题、整改提高的办法,确保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督促学校全面改进工作,达到审计的目的,维护审计的严肃性,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2022年1月7日

                         乐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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