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关于 2022—2023 学年度中小学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6-29 15:17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乐山市教育局关于 2022—2023 学年度

中小学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国家、省课程设置标准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 2022—2023 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2—2023 学年度上学期(秋季)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办 理入学手续,9 月 1 日正式行课,2023 年 1 月 14 日放寒假。
2022—2023 学年度下学期(春季)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办理入学手续,2 月 13 日正式行课,2023 年 7 月 4 日放暑假。
 (二)高中阶段学校

   2022—2023 学年度上学期(秋季)于 2022 年 8月31日办理入学手续,9 月1日正式行课,2023年1月 16日放寒假。2022—2023 学年度下学期(春季)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办理入学手续,2 月 13 日正式行课,2023 年 7 月 9 日放暑假。各级各类幼儿园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规范作息时间,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提前结束新课,确保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假日、寒暑假和双休日集体补课或上新课。除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通知的节假日外,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各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放假前将相关寒暑假教学安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双减”的有关要求和中小学“五项管理”的规定。加强作业总量的合理控制,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引导教育学生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培养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对假期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地下”隐形变异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做好风险管控。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方式,保持学校、教师与家长的常态化联系,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引导家长正确看待和参与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形成家校共育合力,确保学生度过安全、健康、充实、快乐的假期。

  (三)切实抓好安全工作。要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因工作需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落实测温、登记、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假期期间,家长和孩子以及共同居住人员一定要做好自身防护,原则上不出市,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国(境)、不到高(中)风险地区旅居。要强化安全教育,放假前务必向学生及家长开展以预防交通事故、高温中暑、食物中毒、疾病传染、水电气安全事故、房屋建筑安全、电信网络诈骗、自然灾害和疫情防控等为重点的生命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四)妥善安排好教师暑假生活。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暑假生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建设。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加强教师管理,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机构在职人员)举办、参与校外培训班和进行有偿补课。

  (五)充分做好开学工作。各地、各校要科学制定开学方案,认真制定新学年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对开学各项保障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和饮食、住宿、水电等保障条件以及教材教辅征订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各高中学校要提前做好高一新生军训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前后高一新生军事训练顺利开展,教学时间总计不得少于 7天 56课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内学校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 如遇特殊情况,市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调整教学时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乐山市教育局
                                                                    2022 年6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36  蜀ICP备20024885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