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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5-26 09:21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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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属 (管)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作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的意义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教学管

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的有效途径;是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的重要依据。加强作业管理,关系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意见的落地落实,关系到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才的培养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重要意义,确保将作业管理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过重的作业负担。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健全管理制度。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完善作业

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作业审核机制,学校要制定班级学科作业总清单,由教务处或年级组牵头,在国家规定的作业总量内科学确定各学科作业量,从严把握作业质量。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学校每周要对各班作业管理进行抽查,抽查班级数量不低于学校班级总量的20%,每周要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上一周抽查班级的作业总清单。建立作业登记制度,学校从作业布置时间、布置学科、作业内容、作业完成所需时间、作业完成方式、布置教师等方面,制作统一作业日志本,由学生干部每天记录班级各学科作业布置情况以备核查。建立作业通报制度,学校每学期针对家长或学生开展2 次以上关于作业管理的问卷调查,及时分析研究问卷结果,并定期向教师、家长通报,对家长或学生反映突出的学科,学校要及时约谈相关任课教师,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规范作业布置。鼓励各校围绕作业选用与设计等主题开展校本研修,不断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教师不得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 开展教学活动,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审查通过的教学资料。通过规范记录作业的方式,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教师应利用课堂时间,当堂布置作业,并要求学生完整记录,原则上教师不得通过班级QQ 群、家长微信群、校讯通、钉钉群等方式通过家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教师布置必须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方可完成的家庭作业。

  (三)科学设计作业。把教辅材料管理作为作业管理的重要抓手,按照“一教一辅”的要求,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推荐工作。各学校要建立由教务部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共同组成的作业内容研究专家队伍,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预习、复习、巩固、拓展等环节作业内容专题研究,通过选用、改编、自主设计等方式系统性开发作业,提高作业的针对性。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鼓励通过设计“作业超市”等形式,为学习需求不同的学生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寒暑假作业要注重学科的均衡性,各学科要设计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布置电子作业,应对学生进行正确使用网络、注意用眼卫生教育。

  (四)统筹作业总量。各校要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以年级组等为单位统筹各学科日常及假期基础性作业和弹性作业总量(含电子作业),有序安排实践性作业、跨学科作业,确保作业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要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 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 分钟。初中学生确因困难,在晚上2200之前仍不能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第二天由家长向教师说明情况后可以缓交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五)做好作业反馈。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强化面批讲解。批改要及时、认真、准确、规范,严禁在作业上只批个日期或“阅”或在整页书面作业上只打个“√”或“X”,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或签核作业;严禁使用侮辱、嘲讽言词或符号批改、反馈作业。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改结果,共性问题必须做到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批矫正或予以个别辅导。教师要加强对学困生的帮扶,主动帮助学生定期查找、分析作业出错的原因,善于发现学困生的发展与进步,多使用指导性和激励性评语,给学生留足纠错时间和空间,引导学生增强信心,加强自我改进。严禁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在班级家长群公布作业完成质量较差的学生信息和作业完成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对本地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

 (六)正确引导家长。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校园开放日等多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监管责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要引导家长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养成主动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要向家长提供加强亲子沟通、实施时间管理、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辅导,指导家长根据孩子个性特长、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为孩子合理安排多样化的课余生活,避免家长盲目跟风,让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或额外布置过多的书面家庭作业学习,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鼓励孩子与家长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参加体育锻炼及社会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是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作业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学校校长是学校作业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更新教育理念,建立健全作业管理机制,细化管理办法,落实好各项管理要求。

(二)加强作业研究。各级科研、教研与师训部门要将作业

设计与实施统筹纳入科研、教研、师训范围,指导教师明确相关内容评价要求,持续开展相关研训工作,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能力,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实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作业管理

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教研部门要制定作业监测指标,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检查、监测和督导。各学校要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重要指标。对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市教育局将进行通报约谈。各地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各校要组织教科研部门定期开展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情况的调研,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本地中小学积极探索和改革作业管理方式,积极宣传各学校在作业管理方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引领和带动更多学校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推进作业管理改革,营造全社会高度认可、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中小学校需制定作业管理细则并向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5 31 日前将本地作业管理办法或者工作方案书面报送至市教育局备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基础教育科陈仪珈0833-2347256,邮箱:22453884@qq.com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乐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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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收文-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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