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实地督导检查的通知
沙湾区、峨眉山市、夹江县、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
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9〕15 号)
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你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沙湾区、峨眉山市:2021 年5 月17-19 日
夹江县、沐川县:2021 年5 月19-21 日
二、督导检查内容
核查县级人民政府2019 年履行教育职责、2020 年教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乐山市2020 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则》(见附件),重点包括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情况、统筹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教育保障落实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三、督导检查方式
(一)召开见面会。召开实地督导检查见面会,介绍督导检查工作基本安排,听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对照《乐山市2020 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则》的评价要点查阅必要的材料。
(三)随机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人社、编办、发改、财政等县级相关责任部门、6 所各级各类学校。
(四)随机走访。随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等,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座谈会。
(五)反馈意见。督导检查组召开意见反馈会,向县(市、区)政府反馈督导检查初步意见。
四、督导检查分组安排
督导检查组由省、市督学和专家组成,具体分组安排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实地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问题导向。各县(市、区)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反映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实地督导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据有关政策措施逐项核查,着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严明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和《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接待“十不准”规定》,严肃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避免走马观花,力戒形式主义。
联系人:李军
邮箱:476348900@qq.com
附件:乐山市2020 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则
乐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4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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