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2-21 15:52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乐山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乐山市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属(管)学校:

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延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十条”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山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代章)

                                          2020221




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十条”措施

 

一、坚持育人目标的时效性

要坚持“育人为主、学科为辅、健康第一、阅读养成”,通过指导学生在家学习,运动锻炼,参加家务劳动,养成有规律的学习生活习惯;要结合抗击新肺炎疫情实践,向学生宣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增强学生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家国情怀;要引导学生探究相关问题,提升科学素养;开展病毒防控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保持身心健康,促进学生从危机中获得成长,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坚持方案实施的科学性

各地各校要始终坚持“属地管理、科学统筹、一地一校一策、一班一案”的原则,按照“内容适量、时长适当”的要求,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及不同学校、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制定并动态优化延迟开学期间指导学生在家学习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不增加教师教学负担”。对于方案的实施,要坚持实事求是,动态追踪,广泛听取并收集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回应,不断改进完善。

三、坚持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各地各校要区别不同学段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线上学习的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可通过调整周末和暑期等方式补齐。对小学低年级网上学习不做硬性要求,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对其它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学生每天阅读总时间不低于1小时,积极参加“春日宅家阅读”活动。落实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低于1小时要求,向学生推送《乐山市中小学生抗疫期间室内运动操》。每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宜超过5课时,每课时教师讲授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通过增大休息间隔、做视力保健操、强化体育锻炼等方式,保护学生视力,保障身心健康。

四、坚持教学内容的针对性

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络教育教学要以生命健康、疫情防控、爱国主义、经典诵读、习惯养成等内容为主。在正式开学前,除高中、初中毕业年级外, 一律不得进行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不得提前发放新教材或要求家长购买新教材,其他年级以在线教育为主,在线指导、在线答疑为辅。

幼儿园不得组织网络教学,鼓励开展线上科学育儿指导,可以多渠道推送防疫知识、亲子游戏、幼儿故事等教学资源,为家长安排幼儿居家学习、游戏、生活活动提供指导。义务教育阶段主要远程指导学生开展课程预习作业、阅读写作、艺术制作、锻炼运动、家务劳动等学习活动课程。普通高中可选择开展网络教学,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和平台,由教师精选课程资源,有计划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业辅导,特别加强高三毕业年级的后期复习管理和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在线教学以文化基础课为主,多种渠道做好教学互动,开展远程答疑和学习指导。

五、坚持教学方式的多样性

各地各校要科学组织在线教育活动,坚决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正常的课程教学,不得要求学生每天上网“签到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网上教育教学要以“德体美劳教育”为主、“智育”为辅,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网上答疑和在线解惑。要坚持学校教师通过线上指导帮助与学生居家自主学习相结合,学校教师要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宜的学习资源,限时限量合理安排学习,突出学案引领,分班指导。学生居家学习要将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有机结合,可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与教师进行线上互动。

六、坚持资源使用的公益性

各地各校要坚持公益免费原则,严禁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要统筹国家省、市、县数字教学资源,结合学校实际选择适合本地本校的数字教学资源,提供满足学生需要的学习资源。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在线教学平台选用,原则上同一学校不得使用多个平台,切实减轻教师和学生选用负担。对无法使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学习的学生,采用“一人一案”的模式,通过电话、短信等联系方式安排学习内容。正式开学后,实行“零起点”教学,由学校组织骨干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集中补习辅导。

七、坚持人文关怀的重要性

各地各校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人群的在线学习帮扶落实工作,建立特殊人群人员清单,逐个确认。要关心关爱在省、市定点收治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的子女的在线学习,全力保障他们接受在线教育,切实为一线医务工作者解决后顾之忧。

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中小学师生心理支持援助工作指南》,通过开通心理服务热线,在学校公众号和班级群推送疫情防控知识等方式,认真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和心理疏导,全面维护师生心理健康。在疫情结束正式开学后,利用开学第一课集中开展疫情防控、家国情怀和心理健康集中辅导,使学生消除疫情和推迟开学带来的心理影响,以良好平和心态开始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八、坚持服务保障的统筹性

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精心规划,做好部署,统筹各方力量,组织好延迟开学期间的教育教学活动。要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学习教育专项工作小组,整合行政、教科研、电教等部门力量协同推进。各中小学校是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学习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校内师资、资源、学习安排的统筹,根据学生学习需求选择和推荐学习资源,指导学生开展防控期间的居家学习,确保“停课不停学”工作科学有效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开展在线教育的教师所承担工作量要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体现。

各地各校要统筹技术服务保障力量,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保障,根据当地网络情况、服务能力、学生分布等提前做好分析预判,预先排除风险,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网络运行分析检测,畅通反馈渠道,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坚持教学研究的紧迫性

各地教研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服务,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远程指导学生开展混合式学习的有效方式。要组织学科教研员积极参与,精心指导,不断改进教学研究方式。要做到点面结合,选择区域、学校样本,主动了解相应学科网络教学实施现状,帮助解决有关困惑;要注重收集网络教学经验,凝练总结,及时传播教师在线指导、作业评价等方法;要组织骨干教师开展线上网络教学研讨,构建并推广一套网络教学的有效教研指导模型。

各地各校要加强学科备课组教学研究,通过线上集中备课、线上教研活动等方式,集思广益,共享资源信息,不断优化线上教学模式。学科教师要增强利用信息技术对学生学习进行指导的意识和能力,要着眼长远,克服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努力提升课件制作、微课录制、直播教学等信息化教学能力素养。

十、坚持过程管理的全面性

各地各校要加强线上教学内容的监管审核,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体现正确导向,严禁出现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的问题,坚决杜绝一切有害信息的传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强化对学校开展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网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培训等内容的督导检查,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积极宣传推广线上教学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36  蜀ICP备20024885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