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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巡讲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在市教育局举行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6-02 08:50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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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为强化我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6月1日上午,乐山市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巡讲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在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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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成定彬出席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雁飞出席。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芹主持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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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采取“主会场+分会场”的形式召开。主会场参会人员为市直属(管)学校校(园)长、分管法治工作副校长;分会场参会人员有各县(市、区)教育局班子成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及分管法治副校长、同级检察系统分管负责人和检察系统法治副校长。场内外共6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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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定彬就我市教育系统贯彻“两法”和巡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两法”的重要意义

《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四大保护”变为“六大保护”,加强了家庭保护,完善了学校保护,充实了社会保护,增加了网络保护,强化了政府保护,细化了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和明确了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的职责。

二是要高度重视“两法”的学习贯彻

以“学校保护”为主题的首次宣讲,就是为了帮助教育战线每个岗位的同志都做到认领职责不遗漏,履行职责不缺位。这不仅仅是教育工作者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份社会责任。

三是要精心组织“两法”的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用好各类法治教育资源,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广泛调动学生积极性,使其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校内校外遵纪守法,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四是要确保“学校保护”万无一失

各地各校要全面梳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所承担的法定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要制定教育惩戒具体办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教师把握好教育惩戒的温度和尺度。要主动与各部门充分联动,通力合作织牢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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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飞向乐山市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巡讲团成员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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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结束后,巡讲第一课《加强学校保护让阳光洒满校园》随即开讲,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柳艳梅针对当前学校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围绕教育惩戒的实施,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控和处置,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两项制度的落实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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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针对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吸纳了新理念,增添了新举措,回应了新关切,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为宣传贯彻好两部法律,市检察院牵头、公检法司联合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巡讲团,精心打造了课程,接下来将深入全市各地开展巡回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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