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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办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暂行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2-0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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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参加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普测中心”)包括各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原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
      2.申请补证者须先填写《四川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补证者可到省普测中心(黉门街36号正成商翼312室)领取《补证申请表》或在“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网” (psc.scedu.net)网页上下载《补证申请表》。
      3.申请补证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补证申请表》,包括接受测试的具体时间(年、月、日)、地点、成绩、证书编号,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一定要核对准确,填写无误,并在右上方规定的地方贴上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4.《补证申请表》须经原测试机构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后向省普测中心递交,如在省普测中心参加测试的,可将《补证申请表》交中心办公室核查。
      5.省普测中心在接到《补证申请表》后,于1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
      6.申请补证者接到省普测中心领取补办证书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凭本人身份证每周一领取证书(周二至周五不办理此业务,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省普测中心将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7.此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
 

四川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号)

遗失证书原因

遗失证书情况

测试时间

            

测 试 地 点

证书编号

测 试 成 绩

遗失证书所在测试机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1、照片必须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

    2接到申请表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

    3、申请办理者接到省测中心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通知后,按通知时间凭本人身份证每周一领取证书。

填表日期: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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