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发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过渡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注意:本人签字后面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4)照片(贴证书用)。
二、《教师资格证书》损坏换发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过渡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损坏的证书原件(其中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应完整)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注意:本人签字后面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5)照片(贴证书用)。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制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注意:本人签字后面学校审核盖章,下面一栏由档案保管机构盖章。
(4)补制的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证书及申请表错误信息修改(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不能修改)需提交材料:
(1)证书、申请表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有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一页)。
相关表格下载: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images/uploadfiles/201610/20161027142431_6572.doc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images/uploadfiles/201610/20161027142530_2822.doc
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x
4.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images/uploadfiles/201610/20161027142727_438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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