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艺术类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评、申报、验收等程序,市教育局拟命名认定乐山市阳光实验学校等2个学校为乐山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附件1),乐山市第二中学“月儿叮咚”艺术团等16个学生艺术团为“乐山市优秀学生艺术团”(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12月22日至12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2443035,邮箱:jyj4063@163.com。
乐山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
乐山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认定名单
乐山市阳光实验学校
乐山高新区实验小学
附件2
乐山市优秀学生艺术团认定名单
乐山市第二中学“月儿叮咚”艺术团
乐山市草堂高级中学燕语合唱艺术团
乐山市草堂高级中学108美术社
乐山市嘉州卫生职业高中“卓雅”艺术团
乐山市更生学校“火凤凰”中国结艺术团
乐山市阳光实验学校阳光染学生美术社团
乐山市通江小学“小凤凰”艺术团
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中心小学“铜河印记”工作坊
四川博睿特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童创·岩彩艺术团
夹江县漹城镇第三小学校衔青艺术社团
四川省犍为第一中学“砚边抒怀”学生书画艺术团
四川省犍为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青果艺术团
犍为县新城小学新艺艺术团
犍为县清溪中心小学茉莉绘美艺术团
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中心小学水墨彝乡学生艺术团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水碾坝中心校剪纸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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