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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4-28 14:24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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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对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统筹安排;

3.坚持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

二、招生对象

1.户籍要求:具有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不含罗李坝村、张徐坝村),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石桥社区所辖行政区域户籍的幼儿。

2.年龄要求:3—4周岁的适龄幼儿(出生日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含2016年9月1日和2017年8月31日)。   

3.迁入户口时间:适龄幼儿户籍迁入乐山市市中区城区的时限为2020年4月30日前(含2020年4月30日)。

三、招生计划

幼儿园

招生计划

班数

人数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总园

7

175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久顺分园

4

100

乐山市机关幼儿园总园

6

150

乐山市机关幼儿园雪杉分园

3

75

乐山市机关幼儿园乐艺分园

3

75

乐山市一职中幼师实验幼儿园

3

75

乐山市市中区实验幼儿园总园

3

75

市中区洙泗塘幼儿园紫云园区

2

50

市中区洙泗塘幼儿园斑竹印象园区

3

75

市中区城北幼儿园总园

4

100

市中区城北幼儿园青江分园

2

50

合计

40

1000

四、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含分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方式。凡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由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系统”上完成网上学位申请,每名幼儿只能申请一所幼儿园的学位,学位申请提交成功后不再修改信息。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时—2020年5月16日18:00时。

报名网址:http://jyj.63ym.cn/apply/index.aspx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网(http://www.lsszq.gov.cn/edu/index.shtml)、“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各幼儿园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均在显著位置推出报名入口。

2.录取方式。根据各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方式。幼儿园报名人数大于该园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录取(因疫情还没有结束,人员不能大量聚集,今年“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录取采用家长代表参与观摩的方式,家长代表在程序鉴定时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产生,被摇中的家长代表在“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录取时,持幼儿的户口本原件和家长代表身份证进入录取会场进行观摩);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还有空余学位则在“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结束后, 2020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由幼儿园自主录取符合条件的幼儿。

3.查验户口本。“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各幼儿园查验已录幼儿户口本原件,进一步确认录取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后空余学位不再递补。

4.发放录取通知书。各幼儿园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对已录取的幼儿,由幼儿户口本上任何一名成年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园所领取录取通知书。过时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5.双胞胎或多胞胎录取原则。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进行网上报名前(即5月10日前),家长按照每名幼儿限报1所幼儿园的原则,持幼儿出生证、户口本原件等相关证明到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地址:兑阳湾街31号三楼教育股)自主选择录取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共用1个报名流水号进行捆绑摇号,以捆绑号摇号结果确定是否被录取;第二种方式是分别使用不同报名流水号进行独立摇号,以各自摇号结果确定是否被录取,不再调剂。

五、招生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按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市中区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招生计划,不得采取不正当行为进行招生,扰乱招生秩序;确需突破计划招生,必须向市中区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对不顾幼儿园规模,不顾园所实际,挤占配套用房招生的行为,坚决禁止,从严处理。

2.严格执行招生组织与管理。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切实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发布招生公告、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统一公布录取信息、统一幼儿录取资格审核、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市中区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规范管理,指导各公办幼儿园完善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

3.严格规范编班。遵循幼儿年龄特点,严格按照规定的幼儿年龄招生编班,3-4岁小班,4-5岁中班,5-6岁大班。

4.严格执行幼儿园三年学制。幼儿园不得开办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或以其他名义开设超龄班

5.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公办幼儿园要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严格依法依规,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或擅自扩大招生规模。若发现违规招生或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将招生工作情况作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和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幼儿园地址及报名咨询电话

幼儿园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总园

0833-2603076

乐山市市中区岷江三桥文星南路99号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久顺分园

0833-3518281

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403号

乐山市机关幼儿园总园

0833-2130539

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69号

乐山市机关幼儿园雪杉分园

0833-2490221

乐山市市中区杨河街132号

乐山市机关幼儿园乐艺分园

0833-2442293

乐山市市中区百福路280号

乐山市一职中幼师实验幼儿园

0833-2423491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018号

市中区实验幼儿园总园

0833-2193103

乐山市市中区张公桥里仁街25号

市中区洙泗塘幼儿园紫云园区

0833-2139775

乐山市市中区洙泗塘巷72号

市中区洙泗塘幼儿园斑竹印象园区

0833-2131946

乐山市市中区学院路99号

市中区城北幼儿园总园

0833-2494852

0833-2422312

乐山市市中区白云街88号

市中区城北幼儿园青江分园

0833-2459205

乐山市市中区通江街道长青路448号

  


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

3.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4.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5.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收对象:具有市中区城区户籍和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4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城区公办初中新生招收对象:具有市中区城区户籍和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0届小学毕业生。

3.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招收对象:不受户籍条件的限制,其余要求与公办学校相同。

三、户籍要求

1.本招生文件中的市中区城区是指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不含罗李坝村、张徐坝村),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石桥社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

2.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其中城区公办小学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

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含4月30日)。2020年4月30日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四、学位申请

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学位申请制度,需要在城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须在市中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lsszq.gov.cn/edu)或“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学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申请一个学位,以虚假信息申请学位的,将取消其申请的学位资格。

网上申请学位时间为5月18日上午9点至5月28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申请学位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申请学位。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申请学位。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年满8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2012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06年8月31日前(2006年8月31日)2008年9月1日后(含2008年9月1日)出生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19日至5月21日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申请学位

五、招生计划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计划详见《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乐中教发〔2020〕 号)。

六、招生日程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日程安排详见《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附件1)。

七、招生办法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乐山市内其他区县的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以通过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招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管理。

5月12日前,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川教〔2015〕23号)的规定,将本校2020招生章程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每名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初中探索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九年一贯“直升制度”,若直升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在本校或本教育集团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本校或本教育集团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剩余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学校报名注册。逾期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未报名注册所空出的学位,由民办学校自行补录。6月16日,各民办小学将补录名单和放弃学位的适龄儿童名单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7日,各民办初中将补录名单和放弃学位的适龄儿童名单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录取办法

1.地段划分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的划分是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按照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的原则,以社区划分为主,并兼顾街道和村社。城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详见附件2。

2.录取办法

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公办小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适龄儿童户籍户主(下文简称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且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下同)地址一致。

第二类: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且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证地址一致。

第三类: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但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证地址不一致,或父母没有房产。

第四类:适龄儿童户籍虽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三)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录取办法

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公办初中,按照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一是电脑派位招生录取,二是直接就近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1.电脑派位招生录取

1)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对象

①户籍在城北片的小学毕业生,所属地段包括:北门桥社区、竹公溪社区、王浩儿社区、徐家扁社区、牛桥社区、高墩子社区、茶坊社区、柏杨社区、通江社区、岷河社区。

②户籍在城南片的小学毕业生,所属地段包括:肖坝社区、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黄家山社区、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兴发街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人民西路社区、紫云街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青果山社区、演武街社区、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田社区、共和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

户籍属于上述区域范围,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的残疾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注意见,经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直接安排就近入学,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按规定申请学位后,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位申请号,于6月3日至6月5日到所在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在外地学校就读,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拟回市中区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规定申请学位后,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位申请号,于6月3日至6月5日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办法

按照“依据户籍、划分片区、电脑派位、公开录取”的原则,将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位申请号、所属片区输入电脑,由电脑按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进行随机派位公开录取。

参加电脑派位录取的公办初中学校有实验中学、乐山七中、乐山五中。

户籍在城北片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实验中学和乐山七中的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户籍在城南片的小学毕业生,由电脑直接派位到乐山五中。

7月10日上午9点30分,在市中区学生发展中心(文昌宫中巷59号)进行电脑派位现场录取。7月10日下午,领取录取通知书(城区学生在小学毕业学校领取,外地返城学生在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7月11日,电脑派位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2.直接就近入学

1)直接就近入学对象

户籍在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村、蟠龙社区、石龙社区、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青江社区、乐达社区、大石桥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2)直接就近入学办法

直接就近入学对象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直接在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户籍在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村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乐山七中。

户籍在蟠龙社区、石龙社区、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青江社区、乐达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嘉州学校。

户籍在大石桥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城南学校。

直接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规定申请学位后,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位申请号,于7月11日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四)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就读。

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申请学位后,持市中区城区居住证、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位申请号,7月11日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小学有龙泓路小学、太白路小学、城南学校、城北小学、牟子学校、荔德小学、全福学校;初中有嘉州学校、乐山十三中、牟子学校、城南学校、全福学校。

城区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录取后,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本校辖区范围内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按规定申请了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入学。

(五)烈士子女、公安英模、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嘉州英才卡”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等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八、招生纪律

1.落实免试全覆盖。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

2.规范入学管理。各校要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

3.加强学籍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小学(含民办学校)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被城区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所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4.实行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社会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5.严格责任追究。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坚决制止掐尖招生和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833—2134316(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

举报电话:0833—243031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0833—2138053(市中区教育局内部审计股)

 


 

附件1:

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日期

星期

招生类别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4月28日

公民办中小学招生

召开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月29日

公办小学招生

城区公办小学发布招生公告

城区公办小学

5月18日至5月28日

 

公民办中小学招生

公民办中小学网上学位申请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30日至  5月31日

六、日

公办小学招生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查验

城区公办小学

6月2日

公办小学招生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3日至 6月5日

三至五

公办初中招生

小升初“电脑派位”学生报名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小学

6月9日

公办初中招生

小升初电脑派位学生资格审核和划片审核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11

民办小学招生

统一录取民办小学新生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13日至6月14日

六、日

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小学新生报名注册

民办小学

6月15日至6月16日

一、二

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小学补录新生

民办小学

6月17日前

 

公办小学招生

城区公办小学录取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17日

公办小学招生

张榜公示拟录取小学新生名单

城区公办小学

6月20日

公办小学招生

发放小学新生录取通知书

城区公办小学

7月2日

民办初中招生

统一录取民办初中新生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4日至7月5日

六、日

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新生报名注册

民办初中

7月6日至7月7日

一、二

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补录新生

民办初中

7月9日

公办初中招生

小升初电脑派位程序鉴定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10日

上午 

公办初中招生

小升初电脑派位现场录取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10日

下午

公办初中招生

发放小升初电脑派位学生录取通知书

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相关学校

7月11日

公办初中招生

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注册

城区公办初中

7月11日

公办中小学

招生

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报名注册

城区公办中小学

 

附件2:

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

 

1.乐师附小: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肖坝社区1至6组(含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3公司、满庭芳、理工花园、锦邻、莱茵水岸、佛伦堡、学府花园、乐山市外国语小学、乐山外国语学校)、共和社区2、4至9组。

2.县街小学: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黄家山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紫云街社区、兴发街社区、新村街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大田社区、大佛坝村、肖坝社区7至12组(含原属肖坝社区5组的北欧印象住宅小区,含原属肖坝社区6组的海泊蓝庭、M公馆、御墅住宅小区,含新划入肖坝社区管辖的滟澜洲住宅小区)

3.新建小学:人民西路社区、青果山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竹公溪社区、共和社区(1、3组)。

4.实验小学:北门桥社区、牛桥社区、茶坊社区(从天星路南端市委起,沿朝霞路至凤凰桥折向北,沿凤凰路南段至华联折向东,沿柏杨中路至银丰商务大厦折向南,沿天星路至市委止)

5.徐家扁小学(徐家扁校区):演武街社区、徐家扁社区、王浩儿社区、通江社区(银湾街以北,通悦路以东至岷江为界的三角形区域,包括莱佛士、若水苑、置地新府等三个小区)

6.徐家扁小学(裕园校区):高墩子社区

7.通江小学:通江社区(不含徐家扁小学招生范围)、岷河社区、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村。

8.柏杨小学:柏杨社区、茶坊社区(不含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9.龙泓路小学: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

10.嘉州学校:蟠龙社区、石龙社区、乐达社区

11.太白路小学:长征社区、青江社区、道座庙社区。

12.城南学校:大石桥社区、钓鱼台社区、原九峰镇所辖村社

13.其他:翡翠社区的适龄儿童就读牟子学校或全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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