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01-2020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4〕84号) 精神,为全面改善乐山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乐山市地域面积 12723 平方公里,辖 11个区市县,96 个镇 115个乡。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有户籍人口356 万人,人口出生率5.81 ‰;国民生产总值 11347900 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751097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737 元。共有义务教育学校551所,在校生252112人。其中:小学教学点99个、在校生3453人;小学360所、在校生141984人;初级中学128所、在校生66715人;九年一贯制学校63所、在校生36787人;完全中学6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2427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472人;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生274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107.7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0.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20.191亿元),图书544.1983万册。其中:小学教学点校舍3.3331万平方米、图书3.9532万册;小学校舍92.718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6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0.7亿元)、图书255.3154万册;初级中学校舍66.67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0.6亿元)、图书185.0485万册;九年一贯制学校校舍36.07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0.8亿元)、图书83.9476万册;完全中学初中部分校舍2.40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0.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0.08亿元)、图书14.5427万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部分校舍0.389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0.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0.001亿元)、图书0.5823万册;特殊教育学校校舍1.04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0.1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0.01亿元)、图书0.8086万册。义务教育学校共有寄宿学生44231人。其中:小学教学点25人;小学13854人;初级中学18637人;九年一贯制学校8863人;完全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2316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472人;特殊教育学校64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20834人,其中:小学教学点207人、生师比16.43:1;小学10232人、生师比13.38:1;初级中学6441人、生师比10.05:1;九年一贯制学校3529人、生师比10.42:1;完全中学义务教育阶段303人、生师比8:1;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65人、生师比7.26:1;特殊教育学校57人、生师比4.81:1。2013年,乐山市教育经费总投入410333.1万元,其中财政性教育拨款317880.2万元。生均教育经费为:小学8839元、初中10768元。
(二)现状分析
1.大班额问题还未彻底解决。进入规划的323所学校中,共有班级3922个,其中大班额班级273个,大班额班级数占总数的6.96%,大班额问题还未彻底解决。
2.部分寄宿制学校寄宿条件尚未改善。实行集中办学后,寄宿学校发展较多,同时也存在寄宿条件差的问题。经过几年建设,部分寄宿制学校寄宿条件仍未得到改善,配套设施不到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3.边远学校的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
部分边远学校受地域、人口等客观条件制约,办学投入不足,师资力量亟待加强,客观上造成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均衡发展严重滞后,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指导思想和登记缺口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指导协调,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投入主体和实施主体,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全市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2.基本原则。覆盖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主要面向农村,立足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坚持勤俭办学,满足基本需要。按照勤俭办教育和“保基本、兜网底、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充分体现雪中送炭,重点保障基本教学条件,使薄弱学校教室坚固、适用、通风,配备必要的实验室、图书室、网络多媒体教室等功能用房,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图书和课桌椅,因地制宜地建设运动场地和配备体育设施,保障师生学习、活动锻炼的空间和条件,改善师生宿舍、食堂、饮水、洗浴、厕所等生活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要,严禁锦上添花建设超标准学校、“重点校”。
(二)登记缺口
据2013年事业统计数据,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要满足学校的基本教学需要和生活需要,学校用房和仪器设备均存在较大缺口,功能用房缺口共7951间,面积共347278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需新建及改扩建155746平方米,需维修加固21702平方米;生活用房需新建及改扩建112439平方米,其中:食堂44996平方米,学生宿舍40878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18494平方米,生活用房需维修加固11101平方米;运动场需新建及改扩建357203平方米,维修加固78319平方米;仪器设备缺口10700299台件套;食堂设施缺口1778台件套;课桌凳缺口20575套;学生用床缺口4238张;班班通缺口2393套;计算机缺口4328台;图书缺口919779册;饮水设施缺口601台件套。
三、建设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规划目标。经过五年(2014-2018年)的努力,达到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使我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求;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二)重点任务。乐山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规划包括乐山市11个区市县323个项目学校,估算总投资66269.55万元。其中:新建及改扩建校舍285552平方米,预计投资50558.13万元;新建及改扩建运动场170609平方米,预计投资2328万元; 校园校舍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投资116万元;购置生活设施(含学生用床、食堂设备、饮水设施)预计投资119.85万元;购置图书283599册,预计投资476.63万元;购置课桌凳(单人套)8445套,预计投资112.54万元;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预计投资12558.4万元。
四、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
(一)规划资金。乐山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规划总投资66269.55万元,其中:2014年12951.15万元,2015年12624.58万元,2016年22474.19万元,2017年10585.27万元,2018年7634.36万元。乐山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规划中,中央专款和地方资金的比列为47.9:52.1,中央专款31769.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3740万元,省级以下各级财政资金10680.35万元,其他资金80万元。
(二)年度安排。按总体规划目标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建设, 2014—2018年共安排66269.55万元实施323所项目学校的建设,其中:
2014年计划投资12951.15万元,其中:校舍建设55753平方米,计划投资9985.8万元;室外运动场建设73782平方米,计划投资979万元;购置学生用床860张、食堂设备2200台件,计划投资26.45万元;购置图书29411册,计划投资47.86万元;购置课桌凳7614套,计划投资104.54万元;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计划投资1807.5万元。
2015年计划投资12624.58万元,其中:校舍建设59892平方米,计划投资9096.36万元;室外运动场建设35980平方米,计划投资492万元;围墙建设300延长米、保坎建设900立方米,计划投资46万元;购买食堂设备27台件、购买饮水设备2台件,计划投资9万元;购置图书58030册,计划投资101.13万元;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计划投资2880.09万元。
2016年计划投资22474.19万元,其中:校舍建设90705平方米,计划投资18469.5万元;室外运动场建设25779平方米,计划投资325万元;校园配套设施建设1处,计划投资50万元;购置学生用床991套、食堂设备103台件、饮水设备1台件,计划投资56.4万元;购置图书55786册,计划投资72.42万元;购置课桌凳631套,计划投资5万元;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计划投资3495.87万元。
2017年计划投资10585.27万元,其中:校舍建设43100平方米,计划投资7010.47万元;室外运动场建设23468平方米,计划投资341万元;校园校舍其他配套设施建设1处,计划投资20万元;购置学生用床100张、食堂设备50台件,计划投资11万元;购置图书38810册,计划投资63.37万元;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计划投资3139.43万元。
2018年计划投资7634.36万元,其中:校舍建设36102平方米,计划投资5996万元;室外运动场建设11600平方米,计划投资191万元;购置食堂设备1012台件、饮水设备156台件,计划投资17万元;购置图书101562册,计划投资191.85万元;购置课桌凳200套,计划投资3万元;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等,计划投资1235.51万元。
五、预期效益
经过五年(2014-2018年)的努力,力争达到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到2018年,新增数学科学(理科)教学仪器达标学校304所、体育运动场面积达标学校185所、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287所、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288所、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288所、建立校园网学校100所,使我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求;学生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受益学生172647人。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义务教育是教育的基础,是促进教育公平的起始阶段,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是公共财政必须足额保障的重点领域,是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基本教育公共服务的重大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上,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优先保障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条件达标。市、县政府成立由教育、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条件工作的统筹领导,进一步明确区县是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投入主体和实施主体,强化县级统筹并落实具体工作责任,按照“保基本、兜网底、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区域内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2.提高认识,搞好宣传。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地各校应利用广播、报纸,召开家长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对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党的好政策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
3. 加大投入,强化保障。筹措和落实资金是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中央、省资金,动员企业、社会团体和有识人士捐资和开通其他筹资渠道,确保按实施规划的年度计划足额落实保障经费,优先安排资金在2014年秋季开学前全部消除课桌椅、床位差缺问题。要把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按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边远、艰苦、急需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教师周转宿舍、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各类工程项目和各项建设资金,防止项目资金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
4.部门配合、协同作战。由于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教育部门具体组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保障和使用监管;发改部门主要负责规划、立项、招标方式等审批;住建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校舍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国土部门主要负责供给建设土地;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实施项目资金审计;监察部门主要负责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全程监督检查。发改、住建、财政、消防、环保、国土和政务中心等部门要为项目实施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理立项批复、工程建设、资金划拨等手续时提速办理,缩减报建时间和报批时间,确保工程迅速开工。
5. 注重管理,保证质量。新建项目要考虑安全、便利、安静、卫生等因素,科学选址、避开不良地质等自然灾害地段。土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先地勘、后设计、再施工,严格执行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责任制、终身责任制和工程月报制等制度,强化项目管理,紧盯规划设计、施工进度、监理到位、质量监督、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坚持工程进度服从工程质量,保证重建后的校舍质量达到防震抗灾综合要求。仪器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确保设备购置质量。各地要建立专门的工程建设和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机构,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规划能够按时、安全、优质的实施。
6.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各级政府要坚持对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和连片贫困地区实行教师编制倾斜政策,按标准为薄弱学校足额配备教师,绝不允许有编不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通过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计划、招募志愿服务者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薄弱学校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结构性问题。各地启动教师“县管校用”改革,建立职务职称、薪酬待遇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激励机制,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力争每年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左右。继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其他优秀人才到贫困地区的中小学任教。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养培训,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
7. 强化督察、目标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加强对县级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建立项目进展、资金保障等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和激励机制。各地要严格经费管理,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阳光操作”;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纳入对对各县教育局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目标管理。
附表:1. 乐山市 2014-2018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规划分县汇总表
2. 乐山市 2014-2018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建设规划分年汇总表
规划附件:/images/uploadfiles/201606/20160620151420_3357.xls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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