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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3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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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乐山市教育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墓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物价、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负责全市勤工俭学管理工作。

4.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各类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5.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7.协调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具体承办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8.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10.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11.管理市直属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13.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4.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教育系统要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自身实际,统筹兼顾,把握重点,狠抓关键,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服务意识,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实现全市教育事业新发展。

1.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加强对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要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加强“一村一幼”建设。力争创建1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市级、乡镇示范性幼儿园各2所。开展幼儿园教育综合督导,规范办园行为,切实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完善幼儿发展评价体系。

2.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中区、五通桥区、夹江县要通过国家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验收。民族地区做好义务教育的巩固与提高。实施《乐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意见》,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特色办学,犍为县、井研县特殊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峨眉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力争建成。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

3.推进高中教育创新发展。配合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现状及经费保障机制调研。规范和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做好课程改革与高考改革的衔接。加强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管理,完善高中质量评价体系,做好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分析,开好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会。力争年内创建1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4.促进民族教育新发展。建成“一村一幼”129个,实现彝区“一村一幼”建设全覆盖,实现彝区学龄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全覆盖全免费。组织编写“一村一幼”彝汉双语辅助读本。彝区所有“一村一幼”与内地优质幼儿园一一结对。完成好《行动计划》年度项目实施。落实学前教育全面免除保教费的政策。认真抓好普高免学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工作。加快落实彝语文初中辅导用书的编写进程。

5.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完成1.3万名中职招生任务。严格按1:1比例编制高中阶段普职两类招生计划。优化中职学校专业结构,实施错位发展战略。完善中职学校章程建设。峨眉职中、峨边职中、井研职中完成市级内务管理示范学校创建。全面推进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计划投入1.2亿,实施中职学校达标建设计划。推进东部与市场省际合作职业教育骨干学校沐川职中建设。增配100名双师型教师和30名双高教师。试点建立中职教育质量评价由第三方评价的体系。大力开展职教课题研究,编写乐山市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升级完善无纸化考试系统。举办第八届中职技能大赛暨文明风采竞赛。六大职教集团要分别提供20—50个学徒制岗位,共建共享型实训基地3—5个。抓好乐山一职中、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工作。全市中职学校参与中高职衔接试点班和对口升学班学生比例不低于20%,升入高等院校的学生突破1500人。完成藏区“9+3”招生150人,彝区“9+3”招生600人。做好“9+3”学生的教育管理,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加强中职资助绩效管理。

6.促进社会教育发展。助推乐山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力争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率达6%,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积极推进乐山创盟实验初中学校项目建设,支持乐山市旅游学校扩校扩容工程。探索建立民办教育机构不良记录档案和民办学校信誉制度以及招生资格公示制度。犍为县、井研县申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完成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0500人,城镇职工培训3.7万人、面向三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7万人次。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教育部门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9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教育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29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715万元,事业收入5873万元,其他收入259万元,上年结转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9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6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14万元,专项支出139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教育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   (退)休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市教育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助学金、高中免学费、学前教育、中职助学金市级配套资金,提高教学质量补助经费;“一村一幼”建设资金;中心城区安保人员经费、乐师附小建设和设备购置;各学校维修及设备购置经费等。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业水事务,用于十年行动计划扶贫资金市级配套。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52.3%。主要原因:按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和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其他市州相关部门来乐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6.7%。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轿车29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运行及维修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教育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任务的支出(含用于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会考、教师职称评审和资格认定费用、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各类成人考试的经费),2016年安排运行经费806万元。

附表:/images/uploadfiles/201603/20160331160255_3593.xls(教育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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