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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教育局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4-03 10:45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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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全县现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计34所(完全中学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完全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6所,幼儿园4所),另有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2民办幼儿园43所,公办特殊学校1所,直属事业单位5个。全县教职工3790人,其中在职教师1964人,退休教师1826人。学生3.27人,其中义教21343人(小学14913人,初中6430人),高中4363人(普高3037人,职高1326人),学前教育6334人(公立幼儿园3360人,民办幼儿园2974人)。2个街道、7个镇均有小学,青衣街道有5所,漹城街道有1所,甘江镇、马村镇、吴场镇、新场镇、华头镇各2所;青衣街道有2所初中中学,甘江镇、马村镇、吴场镇、新场镇各有1所初级中学,华头镇有2所初级中学;每个乡镇均有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占地面积82.3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46.86万平方米。

二、办公地址

夹江县漹城镇迎春南路108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833-5662455;电子邮箱:scjjjyj@126.com

四、内设机构

办公室、教育股、人事股、计财股、安全股、督导室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统筹管理下拨给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管理国(境)外教育援助、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负责全县勤工俭学管理工作。有关教育经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经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或联合发文执行。

(四)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社会力量及其它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调指导全县的中小学校点规划、布局调整、基建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初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重点、示范学校建设;统筹并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指导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教育督导及对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评估。

(五)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教育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提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职能;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七)协调管理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具体承办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九)规划并指导全县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县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

(十)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承办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直接管理县直属学校(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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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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