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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4-01 11:49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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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教育局

 

  址:四川省峨眉山市胜利街道白龙北路112号

办公室电话:0833-6235226

  真:0833-6235226

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的领导,提升基层党的建设水平,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物价、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

(五)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编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做好区域教育科研规划,深入推学校教育科研工

(六)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园)长的选拔、任用、培训。根据编制标准,核定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八)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装备学校危化品的管理、学校功能室器材的配备、学校实验教学的评估检查,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开展教育装备技术管理培训,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等。

(十)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一)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政、督学工作,对全市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实施评估监测。开展对市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以及有关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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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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