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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4-01 11:47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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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部门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

邮政编码】614099

值班电话0833-259866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工作职责】

一、局机关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2)综合管理全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民办教育机构等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实施基础教育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3)统筹规划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协调乡镇和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4)主管全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编制和专业技术评聘;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

5)指导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管理全教育系统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环保、民族宗教、国防教育和法治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导全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6)制定全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考试工作;组织各类升学招生考试工作。

7)管理全教育经费及上级拨付的教育专款;负责全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8)统筹管理全教育信息、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9)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10)管理全学生资助经费,负责全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做好学生资助系统建设和报表统计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1负责组织实施督政、督学工作、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教育科研课题工作,负责组织区内学校学生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学生培训、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学生资助等工作。

2负责全区教育项目的培育、包装生成、资金争取及项目实施等工作。

3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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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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