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简称区教育局),现有行政编制10人,内设综合股、教育和安全股、人事计财股。截止2023年年底,沙湾区现有公办学校25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9所、非义务教育学校6所。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纯小学12所,纯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非义务教育学校有:普高、职高、教师进修学校各1所,公办幼儿园12所(含乡镇学校附设幼儿园9所),民办幼儿园12所。截止2023年秋季,全区共有在校学生15100人(其中小学6169人、初中3371人、普高1825人、职中1272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全区学前教育在园人数共计2463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为1546人,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917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62.77%。全区公办学校教职工总数为1165人,其中省特级教师2人,高级职称教师(含正高级2人)311人,中级职称教师452人,初级职称教师370人;试用期及未定级25人;工勤7人,其中技师1人、高级工5人、中级工1人。
二、办公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651号
三、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833-3441661,传真0833-3441661。
四、内设机构:综合股、教育和安全股、人事计财股
五、领导班子
孙盛君: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娟娟: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赵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敏: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张缤: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谭梦杰: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长
六、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机构等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实施基础教育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三)统筹规划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协调乡镇和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编制和专业技术评聘;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
(五)指导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环保、民族宗教、国防教育和法治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六)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考试工作;组织各类升学招生考试工作。
(七)管理全区教育经费及上级拨付的教育专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信息、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九)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管理全区学生资助经费,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做好学生资助系统建设和报表统计工作。
(十一)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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