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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解读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9-28 20:38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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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遵循党和国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部署,着力于解决制约我市教育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促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乐山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了《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激发教育内生动力”、“优化教育发展环境”6个部分,包括33个方面内容。

   乐山市教育局就《意见》有关内容作如下政策解读:

    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县级政府学前教育发展与监管的主体责任,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城镇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农村学前教育,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加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新创建一批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和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

  

着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完善农村公办园体系,继续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指导各地实施好《乐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和支持全市民办幼儿园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落实《乐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办法》,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城镇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


加强幼儿园业务指导


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探索农村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加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新创建一批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和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每年开展创建和复查验收。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研讨会的通知》精神,到2018年全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规划目标。我市将加大督查指导,确保2018年犍为、沐川、井研顺利通过国检,马边、峨边、金口河顺利通过省检和国检。在此基础上,实施好《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按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全省部署逐步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1—2个县(市、区)率先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义务教育入学


一是规范确定招生对象,科学合理划片。招生工作启动前,下发我市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前摸底,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乐山主城区的招生工作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统一招生工作。


二是坚持免试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学校不单独委托或变相委托个人、社会其他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各类培训班,禁止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三是主动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执行好《乐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保障我市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项帮扶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分类制定控辍保学责任,层层签订《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书》,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目标考核和学校综合评估考核内容,把贫困户无辍学学生作为贫困户脱贫的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对少数重度残疾,确实不能到校残疾学校的适龄儿童,本学期,全市所有区县将制定并组织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体系。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川教函〔2018〕261号)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18年底前完成对标研判,教育行政部门于2019年上半年完成贯彻实施情况核查确认。学校要根据自我研判及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确认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逐项整改达标,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分析,找出共性问题,作为调整政策、完善举措的重要方向和着力点,推动整体提高区域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示范性高中、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建设,创建省一级示范校2所以上、省二级示范校3所以上、市级示范校2所以上。调整公办普通高中班额,逐步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落实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


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了《乐山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乐教发〔2018〕13号),逐步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目前,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29%,力争到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推进示范性高中建设


努力扩大省级示范性高中覆盖面,加大区域高中学校品牌建设,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目前,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共6所,其中省一级示范校3所,省二级示范校3所。2018年,力争创建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3所。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新高考筹备工作


一是成立全市普通高中新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高考工作方案。


二是围绕组织保障情况、高中基础设施条件、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组织管理等方面,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调研工作。


三是召开全市新高考选课走班系统建设研讨会,有序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新高考各项筹备工作。


四是积极探索适应新高考制度下的不同类别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模式,确定10所高中学校为试点学校。


五是组织市教科所、市技装处及部分区县、高中学校代表赴北京观摩第三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深入学校学习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提高利用信息技术服务高中新课改的能力。


六是通过“阳光热线”栏目,开展新高考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新高考改革政策及动态认知程度。


七是开展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市级集中培训,涉及全市高中9个学科、1250名学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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