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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06-21 10:55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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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教育局

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属(管)学校、单位,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更好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积极为建设四川教育强市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扬内容

乐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乐山市优秀校长、乐山市优秀班主任、乐山市优秀教师、乐山市教育扶贫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一)乐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长期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中评选产生。

(二)乐山市优秀校长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副校长中评选产生。

(三)乐山市优秀班主任、乐山市优秀教师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评选产生。

(四)乐山市教育扶贫先进个人从市教育局下派的驻村“第一书记”,从教育系统选派的“三区”支教教师、援彝教师,从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一村一幼”教育工作者以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参与教育扶贫工作的干部、教师中评选产生。

(五)20169月—20196月期间已获市级以上同类别奖励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过硬,自觉忠诚于党和人民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自身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成果良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关爱学生,专心从教,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敬重和信赖。

(一)乐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开拓创新,在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单位和社会的好评。

(二)乐山市优秀校长。从事学校管理工作5年以上;开拓进取,积极组织和投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在校领导班子中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

(三)乐山市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现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师德高尚,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在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乐山市优秀教师。教龄10年以上,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治学严谨、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业绩突出,其中乐山市优秀乡村教师推荐人选必须在县以下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

(五)乐山市教育扶贫先进个人。认真践行上级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推动贫困地区的发展。扶贫先进个人应在扶贫一线工作两年以上,深入调查研究,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出色完成扶贫任务;“三区”支教教师、援彝教师应自觉服从受援学校的工作安排,勤奋敬业,教学成效明显,展现了良好的师德师风,示范和引领作用发挥充分;彝区“一村一幼”教育工作者从事“一村一幼”工作两年以上,能熟悉和胜任学前教育保教工作,娴熟、规范地安排、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

四、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表扬220名,其中:乐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乐山市优秀校长35名、乐山市优秀班主任40名、乐山市优秀教师80名、乐山市教育扶贫先进个人4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评选时要向农村学校和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其中乐山市优秀教师应按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在农村学校一线工作的教师。

五、推荐程序

(一)县(市、区)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由所在单位对照推荐条件,公开评选,择优推荐。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后,要在推荐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姓名、简要事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2.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推荐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人选是否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严格把关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审定。市教育局对各地各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表扬人员名单。

(二)市直属(管)学校(单位)优秀校长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由各直属(管)学校、幼儿园对照优秀校长推荐条件,公开评选,择优推荐。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后,要在推荐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姓名、简要事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2.召开初评推选会。市教育局组织部分教育专家、优秀校长代表和相关行政领导等对上报优秀校长推荐人选进行初步筛选,按照30%的差额比例提出建议人选。

3.市教育局审定。市教育局对评选会推荐的优秀校长建议人选进行审查确定不超过7名优秀校长,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表扬人员名单。

市直属(管)学校(单位)拟推荐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表扬对象以及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世纪技工学校、市医药科技学校拟推荐的表扬对象参照县(市、区)推荐程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教师节表扬活动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向广大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产生后,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再报市教育局审定。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推荐的人选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纪行为发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对在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违纪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评选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人选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一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管)学校填写《乐山市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扬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推荐审批表》和《乐山市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扬推荐人选汇总表》请于7月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胡莉,联系电话:2425843,电子邮箱:416119175@qq.com。

 

附件:1.乐山市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扬推荐名额分配表(区县)

2.乐山市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扬推荐名额分配表(直属学校、单位)

3.推荐审批表

4.乐山市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扬推荐人选汇总表

 

 

                                                                                                乐山市教育局

                 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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