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校
考核评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市直属(管)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校考核评分办法(试行)>》(川教〔2018〕123号,以下简称《评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开展我市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校考核评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一)县自查。相关县(市、区),直属(管)校于2018年11月30日内完成自查考核工作。
(二)市复查。2018年12月,市教育局对相关县(市、区),直属(管)校的对口帮扶工作进行复查考核。
(三)省考核。2019年1月,接受省教育厅的综合检查和考核评分。
二、考核内容
按照《评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分帮扶地和受扶地、市内帮扶(两县一区)和市外帮扶(美姑县),考核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校工作的领导机构及运转情况、帮(受)扶方案的制定情况、帮(受)扶方案的落实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两县一区”考核评分受扶工作;沐川县考核评分县内帮扶工作;其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管)校分市内援彝(帮扶“两县一区”中小学校)和市外援彝(帮扶美姑中小学校)考核评分帮扶工作。
三、上报考核材料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市直属(管)学校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以下考核评分材料(电子文档)上报市教育局,联系人:曲别钟大;联系电话:0833-2401453。
(一)2018年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校自查总结;
(二)四川省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帮扶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由帮扶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市直属、管校填报);
(三)四川省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受扶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由受扶地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四)乐山市2018年深度贫困县“校对校”帮扶工作统计表(附件3,由帮扶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市直属、管校填报)。
附件:1.四川省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帮扶工作考核评分表
2.四川省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受扶工作考核评分表
3.乐山市2018年深度贫困县“校对校”帮扶工作统计表
乐山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附件1、2、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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