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10-21 16:51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乐教办函〔201942

                        办理类型: A

 

                    乐山市教育局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9号建议的

办理答复

 

尊敬的吴红等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第七届四次议上提出完善市区政府教育投入分担机制”的建议,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中心城区所有学校项目建设用地全部无偿划拨,市中区不缴纳土地成本”的问题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7号)精神,民办学校教育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应土地。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目前,市财政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市中区缴纳的划拨土地价款用于了乐山八中迁建、通江小学改扩建及肖坝小学建设等项目补助。

  二、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城镇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问题

2016年,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的《乐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了住宅出让地块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同时,配套建设幼儿园需移交由教育部门开办公办幼儿园。此举很好的保证了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市中区实验幼儿园王河分园就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占地11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个班,可容纳学生360人。

三、关于“采用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的方式,以缓解中心城区‘入公办园难’”的问题

为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学前儿童“入公办园难”的问题,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由市中区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向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每年新增购买学位850,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2018年投入资金750万元购买学位约2600个2019年购买学位数按照计划不低于上年水平。此举大大缓解了中心城区学前儿童“入公办园难”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实施方案》《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各区县开展普惠园认定工作,鼓励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目前我市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已达80%以上。在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我市将继续推行向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服务。

 四、关于适当调整市区两级税收分成比例的问题

  当前市级与市中区教育税费分享体制,是历经2007年市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府函〔2005〕128)号、2010年《关于调整高新区教育税费范围和分享比例的通知》(乐市财政预〔2010〕6号)等多次调整后形成的。当前市级与市中区分享的教育税费主要是市中区境内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规定用于教育方面的10%部分)、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具体分享比例为:市中区境内产生的教育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规定用于教育方面的10%部分)市区按69:31的比例分享,教育费附加收入市区按52:48的比例分享,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市区按40:60的比例分享。从2018年教育税费的完成数看,当年市中区境内产生教育税费14521万元,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规定用于教育方面的10%部分)1810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7629万元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5082万元按体制市级分享了6791万元,市中区分享了7730万元,市区总体分享比例大概在47:53。

长期以来,市级一直大力支持市中区教育发展。一是市级从分享的教育税费中支持。2018年,市级从分享的教育税费安排给区县教育方面转移支付2164万元,其中市中区788万元,占全市的36%。市级通过教育税费补助给县级支持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重点支持了市中区教育发展。二是在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中予以支持。2018年,下达通江小学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1200万元、实验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激励奖补资金300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103万元等。三是大力支持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市中区缴纳的划拨土地价款补助乐山八中建设资金9000万元、通江小学改扩建资金634.9万元,拟补助肖坝小学建设资金约400万元。

目前市级与市中区教育税费的分享体制调整时机暂不成熟,应在理顺中心城区公办教育管理体制整体推进过程中统筹考虑。同时,在体制调整中,市属学校与区属学校学生人数比例仅是其中一项考虑因素,还应结合市级在学校建设、土地划拨等多方面的投入综合考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市中区教育发展,并将加强对市中区向中央和省级争取资金工作指导,市县共同抓好教育发展“开源”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代学文,联系电话:2432152

                   

           乐山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单位:乐山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乐山市翰园街219号  联系电话:0833-2434150

网站标识码:5111000036  蜀ICP备20024885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