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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 第12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3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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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办函〔2017〕58号

 

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

12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农工党乐山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乐山学前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乐山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思考,提案中对我市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剖析得非常深刻,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对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一、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政策引领,加大投入

一是制定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规定,为大力推进我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起我局联合其它部门相继制定了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系列文件和实施办法,如:《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乐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乐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办法》等等,明确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思路和目标,落实了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协调发展。

二是建立对学前教育建设发展扶持奖励机制。从2012年起,市政府每年设立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了家庭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范围内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财政补助。执行减免保教费政策,对非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资助面控制在10%以内。

四是实施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奖励制度。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把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审批注册、评估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社会保险、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

(二)保障师资,提升质量

一是加快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核定和配备工作,加大幼儿教师公招力度,补充学前教育师资。从2014年至2016年,全市共公招学前教育教师193名。

二是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继续实施《乐山市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拓展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渠道。加强园长、骨干和教师的培养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等。

三是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师资培训。一是推行优质公办幼儿园带动民办幼儿园、乡镇幼儿园的“片区”模式。通过送教下乡、送课-同课异构、教学开放日、公开课等活动,对乡镇幼儿园和农村、民办幼儿园进行师资培养培训。二是实施彝区“一村一幼”对口帮扶工作,促进彝区村幼保教质量提升。采取县对县、园对园、师对师的帮扶方式,从业务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培训等方面创建对口帮扶有效操作模式,落实帮扶成效。

四是着力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以一年一次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工作为切入点,认真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自查整改,广泛进行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整顿工作,规范幼儿园的保教行为,促进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三)聚焦普惠,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一是2014年底出台了《乐山市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引导和支持全市民办幼儿园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2015年6月,市中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市、区政府投入250万元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购买幼儿学位1000个,共有18所区属民办幼儿园承接购买服务,实际购买471个学位,增加了中心城区普惠性学位总量,大大缓减了“入园贵”压力,为我市全面铺开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工作奠定了经验基础。目前,全市各区县正在积极探索适合各地实际的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新思路,力争全面铺开。

二是2016年市教育、财政、发改三家联合印发了《乐山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对认定条件、程序、日常监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参加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承接主体必须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认定授牌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纳入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等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目前,各区县正在积极推进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和授牌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路径,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以中心城区为例,2015年开始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及2016年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以来,普惠率大力提高,2017年开始,中心城区普惠性资源总量将大幅提升。

1.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使用。中心城区斑竹印象小区幼儿园目前已经建成,正在进行验收程序,预计2017年秋季招生,幼儿园规模为9个班,可以提供普惠性学位270个。

2.公办幼儿园大力举办分园。一是原金利达幼儿园已经移交市中区教育管理,目前交由市中区城北幼儿园举办为分园,幼儿园规模为9个班,可以提供普惠性学位270个。二是高新区第一幼儿园已经建成,将交由市实验幼儿园举办为分园,幼儿园规模为6个班,可以提供普惠性学位180个。三是市直管艺术幼儿园已移交市政府,现正处于过渡办学期间。自2016年秋季起开始实行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工作,购买普惠性学位99个,2017年秋季预计继续购买普惠性学位90个。四是市教育局“挂图作战”项目中将新建一所市实验幼儿园分园,预计提供1000个普惠性学位。

3.继续开展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自2015年起,市、区政府投入250万元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每年购买幼儿学位1000个。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公办园建设。

一是大力新建、改扩建公办园。着力调整全市学前教育资源和布局结构,推进公办园建设力度。

二是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以组建幼教集团,探索集团化发展模式和举办分园等方式扩大服务半径,扩大优质资源。目前,乐山市实验幼儿园幼教集团已经成立,乐山市机关幼儿园幼教集团正在组建筹备中。

(二)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2016年,教育局会同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起下发了《乐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办法》,目前中心城区斑竹印象小区幼儿园已经建成,将按文件要求举办为普惠性幼儿园。教育局将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全市配套小区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

(三)进一步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授牌工作进度。

区县里面,民族地区由于彝区“一村一幼”的大力推进,普惠率达到100%。普惠率偏低的区县有: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高新区、犍为县。据了解,各区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授牌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将进一步完善区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陆续认定一批符合资质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四)继续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工作。

自2015年起,市、区政府每年投入250万元在中心城区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购买幼儿学位1000个,今年已经是第三年,市、区政府将持续投入,继续在中心城区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1000个。目前,我市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工作的区县仅有:市中区、五通桥区、夹江县、马边县,沙湾区仅在2015年购买了200个学位,2016年即停止。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工作的推动还需各区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五) 进一步优化幼儿园管理。

1.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参照《四川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核定我市幼儿教师配备比例;二是严把幼儿教师入口关,坚持幼儿教师资格准入机制,配足配齐优质师资;三是进一步加大幼教师资培训力度,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师、新教师的培训;四是积极做好评优选先等工作,确保在职称评审、聘任,评优选先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对待。

2.加强管理和业务的指导,提升办园质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围绕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引导广大教师和家长学好《指南》、用好《指南》,将《指南》的教育理念转化为尊重、理解孩子的实际行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三是认真开展保教质量评估工作,以及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验收,通过评价、交流与引领,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四是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指导和监管,建立普惠园管理档案,完善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体系和年检制度,定期开展普惠性民办园办园水平督导评估。五是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办园的清理和整治,加强规范管理的指导,确保低段民办园达到办园标准,督促中档民办园升位上档,鼓励高端幼儿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校地合作,促进校地共建

2016年底,乐山师范学院就申办附属幼儿园事宜与市中区教育局沟通协商,市中区教育局对乐山师范学院勇担社会责任的举措表示赞赏和支持,同时提出要求:所办的幼儿园性质必须为事业单位办园性质,为普惠性幼儿园。目前,乐山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正在装修改造中。预计将于2017年秋投入使用,届时将会让更多的适龄幼儿享受到普惠性学前教育,为中心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乐山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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