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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01-14 14:57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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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教育与规范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深入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先后涌现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文天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特别奖”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优秀教师群体、“全国最美教师”王晓梅、“全国师德楷模”廖占富、“全国师德标兵”黄毅、“全国模范教师”卢秀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四川大学化学工程教师团队等一大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先进教师和团队代表。2018年11月,我省作为少数省份代表,受邀在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12月,我省再次作为全国仅有的4个省(市)之一和西部唯一省份,在全国师德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一、创新师德教育,提升师德素养

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等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教师职前、职后培养培训全过程;结合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师德教育内容体系,切实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师范院校全面加强师范生养成教育,广泛开设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廉政教育等课程,强化师范生师德养成。要求大中小学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全面开设师德教育专题,不断提高培训学分占比,全面提升新入职教师的师德素养,树牢师德意识,坚定教师职业操守,把好新任教师“师德关”。要求大中小学校通过设置师德论坛、开展主题演讲和征文比赛、组织巡回报告会等,广泛开展师德师风常态化教育学习活动,创新师德教育形式,丰富师德教育内容,增强师德教育实效。

二、严格行为规范,明确师德红线

先后制定出台《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等师德规范,明确师德要求,划定师德红线。指导地方和高校立足实际,进一步细化师德要求,给教师立规矩、划红线,严明惩戒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实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畴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市、县及高等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水平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提高绩效权重,实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由软指标向硬任务转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省属高等学校广泛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落实党管人才、党管教师主体责任,强化高校党委抓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切实把实把牢高校教师师德关。

三、强化激励引导,弘扬高尚师德

建立优秀教师和师德典型表彰表扬制度,定期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先后评选表扬600余名“四川省优秀教师”、400名“四川省优秀乡村教师”。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多渠道讲好四川师德故事,大力弘扬优良师风,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2017年起,启动开展“四川教师风采”展评活动,每年评选表扬10名“四川教师风采”典型代表,打造一批四川师德“名片”。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2018年起,每年定期开展“四川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给予获奖教师物质奖励,落实相应优待政策,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推动建设“四川教师师德典范库”,将师德典范作为师德培训案例在全省推广。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和定期慰问专家教师制度,省委书记、省长深入各级各类学校看望慰问教师,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师德约束,防范师德失范

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和师德档案管理制度,将师德作为教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强化师德监督,要求各地区、各学校通过专门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深入开展师德师风评议等方式,创新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畅通师德师风问题反映渠道,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规范师德问题查处流程和要求。建立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和警示教育制度,大力查处、曝光、通报一批师德失范案件,及时警醒、鞭策教师遵师德、守底线。推动建立“教师师德失范信息库”,将师德失范情节严重的教师纳入信息库,并对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大惩戒力度。深入开展教师违规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体罚学生专项治理,加强师德隐患排查,着力做好预防工作,抓早抓细抓小,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信息来源:四川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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