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命名市中区
白马镇中心幼儿园为乐山市示范性
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幼儿园:
根据市中区教育局的申报,按照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山市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评估细则>的通知》(乐教发〔2015〕23号)要求,经组织评估专家组全面评估和我局研究决定,现命名市中区白马镇中心幼儿园为“乐山市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
希望幼儿园模范贯彻执行学前教育法规及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规范办园行为,充分发挥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实施科学保教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业务指导,认真总结先进办园理念,推广成功经验,带动农村公、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促进本地区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乐山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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