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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教育局2018年度财务内部审计费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9-12 11:34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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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教育局

2018年度财务内部审计费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教育局2018年度财务内部审计

二、项目内容

对两所市直属学校近三年的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进行财务内部审计。

三、项目要求

1.审计对象相关信息

A学校近三年单位收入平均额2000万元,支出平均额2000万元,平均资产总额2800万元;B学校近三年单位收入平均额2600万元,支出平均额2500万元,平均资产总额2700万元。      

2.审计内容

2015-2017年度预决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含学生伙食费)、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厉行节约实施情况(“三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四、审计费最高限价

本次内审审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本询价文件所述内容要求的资质;

3.投标人需是乐山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有关要求

1.参加报价的投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代理人须出具法人委托书),需提交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次公开询价开标时间定于2018年9月21日下午

3:00,投标材料及密封报价表应在2018年9月21日下午3:00

前送至乐山市教育局,逾期报送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恕

不接受;开标地点市教育局三楼一会议室,如有效投标低于

三家,不得开标。

3.自定标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与招标方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者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现场审计取证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5.请报价者根据项目内容进行评估,于投标当天进行报价,当场开标,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6.若中标者无法履行合同,将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六十条“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之规定,按最低价依次递补中标者

 

联系人:罗浩艺,电话:0833-2432152。

 

                                                            乐山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乐山市教育局

2018年度财务内部审计费报价函

 

乐山市教育局:
我方收到你方2018年度财务内部审计费的询价文件,经

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询价报价。

1. 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相关

服务,审计服务最终报价为人民币                   (大

:             元整)。

2. 我方现按询价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完全理解和接受招

标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3.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愿意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给予的惩罚。

4.我方若成为成交投标人,将按照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公章)

   





附件2

投标应提供材料清单

1.授权委托书(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负责办理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事务的,可不提交授权委托书);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审计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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